What ever I want.

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

宅少陣啦你!

對於此事, 只能夠說一句: 頂你個肺!
計劃了買新的MacBook Pro, 決定節省在玩物的開支, 忍了一段時間。星期五放學, 悶起來到了香港宅男地-灣仔東方188, 行過一間DVD店外...看見了很大的綾波Rei, 原來是《序》限定版DVD預定開始了...看見的那刻, 我進入了所謂無我的境界...完全沒意識的走進那店預定了...江山易改, 宅性難 要留一套收藏, 他媽的...不是宅是甚麼? 幸好還未到日本宅男那種一式三份收藏法...

香港人有一句罵人的說話叫"柒少陣啦你"...意思是請別人不是那麼笨拙...我倒想罵自己一句...
宅少陣啦你!

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Blog?

有朋友問我為什麼不再用Xanga, 其實要說起來就怪我不滿Xanga這種Community...Sorry, 如果不喜歡偏激看法的, 請各位不要看下去了...以下是憤世嫉俗Section...

Xanga是一個受香港人歡迎的Blog平台, 雖說我認為它不合格, 但它的定位始終是Blog...Blog者, 網路日誌, Weblog是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一種創作...以不同文字, 圖像去引起網友共鳴的一個媒體。不再使用Xanga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 過於繁亂的版面
用大量圖片, Java Script為頁面制作大量特效, 令讀者閱讀出現困難, 文字和背景的顏色近似, 表現出設計不當。其次是用大量特效, 會令記憶體不足夠的電腦出現當機, 完全沒有Reader-Friendly. 部落格主似是想把Xanga變成個人網頁, 多於創作交流的平台。雖說這是其他User的問題, 但畢竟是一個Community, 我不這樣做的話, 離開會比較好。P.S. 我的電腦可是很強大的, 雖不會當機, 但也很討厭那些特效。

二, Tracking系統
Xanga的Tracking系統令User全無私隱, User去過其他Blog的時候, 都會被記錄。令到喜愛隨處偷窺Blog的我像一個變態一樣, 他媽的。對我自己也是一個大影響, 我看著其他人來我站的Tracker, 我會怕我寫的東西得罪他們, 現在到了這裡, 我不知道誰來過, 寫Blog鬧人全家都可以了, 哈哈哈哈。

三, 白痴的港青Comments
是對上一點引伸出來的問題, 只要User不小心訪問了一些白痴的Blog時, 往往都會令自己的Entry引來一些難以理解的Comments, 例: 梨黎左禾個腥架都唔牛一T固CM子比禾口牙...要Delete你又不好意思, 留在Entry裡又怕給朋友看到, 以為我是同一種人...

以上Xanga是對我寫Blog興致的影響, 另外還有更精彩的...
不過這些不是Xanga的問題, 是香港年輕一代文化上的問題:

一, 流水帳般的記載
沒有主旨, 港仔港女都喜歡完全地把Blog變成一個Diary。每天都九點起身返學, 十點上堂, 十一點串老師....單純地作一個日程表般的日記...水準卻是連日記都不如, 你把生活List出來幹嗎? 養豬場的飼養日記比你的Blog有趣得多...雖然你們的飼養日記...呀...不...是Blog...偶然會有小豬的照片看一看...

二, 究竟是甚麼文字?
文筆不好也罷了, 正正經經寫文字也可能感動到人的。那些"你"寫成"梨", "我"寫成"禾"的...是那一國的文字? 不達意之餘, 還讓別人知道你讀書少, 何苦呢? 俗語有曰: 獻醜不如藏拙...藏拙也是大學問呀。

三, 古惑仔之網上激鬥篇?
在多個出名的討論區, 都轉載過不少Xanga, 引用的都是Blog主在記載自己食白粉,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打人的文章(算得上文章?)...年輕時, 未懂性想狂妄一下也罷了, 做個古惑仔, 唔該你古惑D啦...把証據都放上網, 還圖文並列...搏拉咩白痴仔?

四, Blog主是吟遊詩人?
每天的Entry都只轉貼歌詞...其實香港有個網站叫"超級歌詞庫", 我想看的話...我自己會去了, 多謝...

大概是這些吧, 遲下想到再寫...我是一個很憤世的人, 甚麼也看不過眼, 可能有人會說...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好了...

你們說得很好, 我真的沒有看了!

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

Argue


道不同, 不相為謀...我從來都相信這一套。
在這網絡世界, 遇到相同志向的朋友很難得...至於理念不同的...Ok, just let it be...

反正, 我永遠改變不了你, 你也永遠改不了固執的我。我個人是很怕麻煩的...從我一開始, 就我自己也曾擁有過翻版的事發表, 動機只是想大家立於公平的情況下討論。我相信大家都是為Forum好的, 但自從我表態後, 有人就這句Reply不斷上綱上線, 夾硬就將世界兩極化...不讚成在Forum進行P2P活動就等於完全要沒有犯罪...這種所謂的Logic是我不能認同的, 林尚義球技不及碧咸, 就不可以批評碧咸「屎波」嗎? 這種Logic...大概誰也看得出有問題。誰沒有犯罪就擲死那個女人的Logic, Based on故事入面女人是單純的種族歧視而判刑, 而並沒有真正做錯事。既然就自己一句Reply發展成筆戰, 我也不想參與了。筆戰, 自從我過了二十歲就覺得很無聊了...結果如何, 環境也不會因為你贏或輸而變...大家依然各持己見...煩得你改版規又怎樣? 又不會心甘情願...其實從一開始, 我想表達的就只有一句俗語, 寧比人知, 莫比人見...我不相信在看的人完全沒有做過侵權事, 只是就算有做, 也不必明目張膽放上Forum上吧。聽也好, 不聽也好, 已經不關我事了。

有時間和你(們)爭論, 倒不如練練結他。
我想說的就是這樣了。

最後, 希望這張圖帶給大家反思。
(儘管個題材真係好仆街)


重生

其實於很久以前, 已經很想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Blog。很想去表達自己對事物的感受, 對自己的反思。在以前用Xanga的時候, 都是些流水帳般的事情, 最後更被Luna Sea騎劫了...讀了三年電腦學系, 差不多快要連字也不懂怎去寫了。

從今以後, 希望自己可以定期Update這個Blog, 最起碼令自己不致成為一個文盲。